各項體檢須知

檢查報告申請流程

  1. 依醫療法第七十一條醫療機構應依其體檢之受檢者要求,提供體檢報告複製本;其所需費用,由受檢者負擔。 
     
  2. 為確保病患隱私及醫師法第二十三條,醫療法第七十二及七十四條之保密規定,本中心對親屬之代為申請以法定代理人、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之同意,並能提出合法證件(身分證、戶口名簿等)以確認其關係者,始予受理。
     
  3. 檢查報告複製本之受理程序:
    • 申請資格:
      • 以受檢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為原則,申請時應填具申請同意書,並檢具身份證件供查驗、影印留存。  
      • 如非受檢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,應檢具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委託書,並出具委託人與受委託人之身份證件、印章供查驗、影印留存。
    • 申請時間:
      週一至週五:下午1時30分至4時00分
    • 申請方式:
      • 申請檢驗、檢查報告及病歷複製本:符合資格之申請人可至掛號櫃台提出申請。
      • X光數位影像資料複製光碟:符合資格之申請人應於申請時間內,經由掛號室填具申請書及繳費後,由檢查醫師簽章後,向放射師提出申請。
      • 臨床心理衡鑑報告摘要:符合資格之申請人請於下午1時30分至4時00分期間,先以電話至掛號室提出申請摘要需求,經內部行政作業後,通知受檢人親至掛號室填具申請書及繳費。
         
  4. 病歷影印收費標準:
  • 健檢、心電圖及階梯心電圖等報告,每份收取費用50元;運動心電圖24小時心電圖及心理衡鑑等報告,每份收取費用100元。
  • 影像資料複製光碟每片200元。

 

航醫中心掛號室
電話:02-25456700轉分機221-225
傳真:02-25474935